猫儿:他遇见了他的太阳?|短文|5.17|He
南宫尘养了一只猫,他叫他猫儿。
那一天下着倾盆大雨,他去后山看望母亲,他的母亲葬在了别墅后的小山上,没有世人打扰。
在南宫尘走进玫瑰园的时候,他看到母亲的墓前倒着一个人,走近,那个人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衬衫,脖子上戴着一个项圈,头上戴着两个黑色的耳朵,像一只被抛弃的小猫。
“先生…救救我。”他声音沙哑,眼睛通红,身上也都是污泥。
男孩喊着喊着便晕了过去。
南宫尘当然不想见死不救,何况这个人还倒在母亲墓前。但现在是春节,南苑的下属都回家过年了,他只好自己把那可怜的小猫抱进去。
他把小猫放进客房,但自己也没照顾过人,他把男孩脏的不成样子的衬衫脱掉,男孩很瘦,但皮肤格外光滑。
南宫尘接了一盆水,沾了水用毛巾擦着,他的手指不小心划到了男孩的皮肤,他心里一跳。
真tm疯了。
他用毛巾擦了男孩的脸,男孩太美了,不是那种妖娆,而是真的纯洁的美,睫毛长的跟外国人似的,头上的猫耳朵还没拆,睡着的时候像一只小猫。
他就这么呆呆的看着男孩,但一愣,给男孩盖上被子后便走了。
他去书房工作,但脑子里全想着男孩,还有他带着猫耳朵的样子。
不久,在南宫尘第12次进男孩房间时,男孩醒了,眼神感激地看着南宫尘。
南宫尘问他有名字吗,他摇了摇头。
“没有,如果您可以给我起一个名字,是我的荣幸。”
“猫儿,就叫你猫儿好不好…”
猫儿有片刻失神。
“先生,是因为我的耳朵吗?”
他摘下发卡。
“我就想叫你猫儿。”
有猫儿的日子里,玫瑰园还是很冷清,但是却感觉不到孤独和寂寞。
猫儿每天早上会穿上围裙给南宫尘做早餐,还有在他工作的时候,给他端上一杯热可可和小点心,南宫尘觉得这样子的日子也挺好的,他也没放别墅里的下人回来。
有一天,南宫尘突发奇想地问猫儿,“你怎么倒在玫瑰园的?很少有人知道这里。”
猫儿低下头,他不想说,南宫尘自然也就没问。
这日子一天天过去,但南宫尘虽然是南宫佑不器重的儿子,但自己也私下有一个庞大的军火集团。
最近,他接到了手下的电话,上次走私的那批货被警方拦截了,怀疑集团中有卧底。
南宫尘最近忙的焦头烂额,但每次看到陪在他身边睡觉的猫儿,他好像觉得一切都值了。
猫儿会在他累的时候帮他按摩,和那细细的问候,都让他沦陷。猫儿像太阳一样,闯进来他阴暗的森林,他沦陷于暖阳。
南宫尘在黑暗内斗的家族长大,他明白了一个道理,“胜者为王,败者为寇”,十多年的厮杀,让他在京场黑市成了老大,但他感觉不够,远远不够,直到猫儿的到来。
他突然想放弃他的努力,看到猫儿在院子里浇花,看到猫儿在小心翼翼地做着甜品,看到猫儿在阳光房里画着油画,他想逃离黑暗,就找一个有花的小别墅,带着猫儿一起住进去,什么也不管,只享受着属于他们的时光。
“先生,我想在院子里养两条鱼!”
猫儿摇了摇南宫尘的衣袖。
“你陪我去买吧!”
这是南宫尘带着猫儿第一次出门,他打扮的可仔细了,穿了一件最昂贵的西装和猫儿给他选的领带,提前预约了京城最好的餐厅。
猫儿一直靠着窗户,盯着窗外,南宫尘想,以后一定要多带猫儿出去见识见识。
南宫尘开车带猫儿到来水族市场,买了两条一黑一白的小金鱼,命助手把它们送回家后,就带猫儿去吃了烛光晚餐。
他看着猫儿熟练的用着刀叉,笑着说,“我们猫儿用刀叉都这么熟练。”
猫儿顿了顿,腼腆一笑,“先生,我是以前看过别人吃,所以学会的。”
“以前只有看着别人吃的份,现在能做在这里,真的好幸运哦!”
南宫尘认真地盯着猫儿。
“嗯,以后带你吃更多好吃的,我的猫儿自然配得上最好的。”
“还有,你以后不要叫我先生了,直接叫我名字就好。”
猫儿喃喃道,“谢谢你啦,南宫尘。”
两个人吃完饭,去做了旋转木马,去逛了商场,去做了摩天轮。他们在昏黄街灯下漫步,南宫尘慢慢地拉上猫儿的手,猫儿没有拒绝。
“先生,南宫尘,我喜欢你。”
南宫尘手一紧,有点没反应过来,但猫儿继续说。
“我以前在沼泽中,我觉得我爬不出来了,和你生活这么久,我发现到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人是单纯的喜欢一个人。”
他走到街灯下。
“我好像走不出来了,陷入了另一个沼泽,应该说是带甜味儿的沼泽,属于你的沼泽。”
这就是平平淡淡的爱情吗?猫儿和南宫尘都不知道。
但南宫尘冲向了他,紧紧的抱住猫儿,那一刻,猫儿的心是颤抖的。
回到玫瑰园,猫儿趁南宫尘办公的时候,带上之前的猫咪发卡和项圈,坐在床上。
南宫尘回到卧室的时候,眼神一暗,他问猫儿,“你愿意吗?”
“我是爱你的。”
这一夜,终究是一个不眠夜,月亮在一声声猫儿的“我爱你,我爱你。”下落下。
第二天南宫尘起来,他在床边看不到猫儿,去厨房也没找到,他不由得心一慌,但想到猫儿可能出去了,于是就去问管家,他发现管家不见了。
瞬间,五个黑衣人将他包围,然后随即厮打了起来,作为常年混在黑市的南宫尘自然身手了得,但他能感觉的这五个黑衣人也身手了得。
幕然,他眼前一黑,脖子被注入了一管针剂,凉意浸透全身,倒在地上,但他又挣扎地趴了起来。
“你从小就赢不过我。”
他哥哥南宫佐殷的声音响彻在大厅,伴随的还有鞋子踏踏踏接触地板的冷清声,但后面跟着的人竟然是他的猫儿。
他愣住了。
他直勾勾地盯着猫儿,猫儿眼神闪躲,地下额头,刘海遮住了眼眸。
南宫尘不管身体的疼痛,放声大笑,凄冷的笑声响彻大厅。
“到底哪句是真话?!”
南宫佐殷用那昂贵的鳄鱼皮皮鞋踢了踢南宫尘,又装模作样地后退了几步。
“真脏。”
他拿出一把手枪,对准南宫尘。
砰,大门被踢开,一把手枪指着南宫佐殷,是南宫尘的手下。
霎那,空气静止了,但两声枪响打破了这寂静。
一枪,南宫佐殷倒地,另一枪,猫儿倒地。
猫儿倒在了南宫尘面前。
“我爱你,是真话…对不起…我爱上…了…你,先生…”猫儿断断续续地说完最后一句话,闭上了眼睛,胸口的血如同绽放的玫瑰,刺在南宫尘心上。
南宫尘这么聪明的一个人,又怎会没有怀疑为什么猫儿突然凭空出现,又为什么会吃西餐,还有那闪躲的模样。但南宫尘选择相信了他。
他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喜欢上了一个卧底,但是与自己相处的,究竟是那个冷血无情的卧底,还是那个向着阳光而生的猫儿。
五年后…
在一个转角处,新开了一家花店,只买玫瑰的花店,老板很友善,他总喜欢带着他坐着轮椅的夫人坐在外面的长椅上晒太阳。
我和他倾谈的时候才知道他的夫人是植物人,我抱歉地鞠了一躬,他摆了摆手,送了我一支玫瑰,让我帮他和他的夫人照一张相,相片里他笑的好开心!
end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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